天津市启动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


        天津市启动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并采取了多项措施以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以下是对该行动及其相关措施的详细介绍:

        在新时代建设教育强国背景下,天津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了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天津市启动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该行动旨在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教育质量等措施,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上好学”的高质量、多样化教育期待。

  1. 规划先行,以系统化思维谋划优质均衡发展

    • 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顶层设计,确定“初步均衡”“基本均衡”“高水平均衡”和“优质均衡创建”等阶段的改革目标任务。

    • 分阶段制定发展规划,实现分类推进、分批达标,促进区域义务教育水平整体提升。

  2. 标准引领,以现代化建设促进优质均衡发展

    • 出台《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明确涵盖办学条件、学校管理、学生发展、教师队伍、学校信息化、学校文化等八个方面的建设标准。

    • 形成可持续发展、螺旋提升的指标体系,为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供建设蓝本。

  3. 项目推动,以一体化设计推进优质均衡发展

    • 强化政府责任,建立市、区两级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攻坚指挥部。

    • 教育部门与发改、编制、规划、住建、财政、人社等部门分工合作、协同推进。

    • 投入大量资金实施市级重点工程、项目、行动计划,持续破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同阶段面临的核心问题。

  4. 督导跟进,以精准化督导倒逼优质均衡发展

    • 建立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优质均衡发展专项评估机制。

    • 分阶段制定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督导评估细则,有计划、有步骤进行阶段性专项督导评估。

    • 纳入每年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内容,确保每个区、每所学校、每项指标均要达标。

  5. 实施优质资源辐射引领工程

    • 统筹市教委直属学校合作办学,做优做强合作共建学校。

    • 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相对薄弱区域倾斜,强化区域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

    • 推动中心城区与环中心城区、远城区结成区域教育发展共同体,不断缩小市域内、区域间教育差距。

    • 深化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化办学,创建市级优质教育集团和示范学区,不断扩大全市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和覆盖面。

  6. 实施强师工程

    • 实施系列教师支持计划,培养一批教育家型教师和校长。

    • 深化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盘活存量编制资源,补充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

    • 持续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建立科学合理的中小学教师分类分层评价标准。

  7. 新增义务教育学位

    • 将新增义务教育学位项目列入天津市民心工程。

    • 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愿望。

        通过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天津市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天津市将继续围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速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国家实验区建设,建立学龄人口学位预测预警制度,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补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统筹推进“双减”和教育质量提升等,巩固天津市义务教育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综上所述,天津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需要政府、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和持续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