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指南

一、课题申报管理体制 

1.为保证课题研究科学、规范、有效地进行,在课题申报和管理上实验区、 实验学校、实验教师均实行统一的申报和管理方式。 

2.课题主持人原则上要求具有小教高级、中教高级、大学副教授(含)以 上职称,具备科研组织和指导能力,保证参加经常性的课题研讨活动。 

3.实验区和实验校成立课题指导组,设组长、副组长1-2人,学术秘书1人, 负责课题项目的科研管理。 


二、实验区的主要任务 

1.定期学习课题研究文件,制定本实验区课题研究实施计划,上报总课题 组;研讨总结实验校的研究动态,定期对本实验区所辖实验校的研究工作进行指 导、评估,帮助实验校解决实验进程中的困难。 

2.负责本实验区所辖实验校研究成果的交流、推广及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3.组织对本实验区所辖实验校阶段性成果的鉴定验收工作,并向总课题组 报告、推荐本实验区所辖实验校课题的优秀成果。 

4.经总课题组批准,可以承办全国性和区域性研讨会或现场交流会。 


三、实验学校的主要任务

1.对所承担的实验研究课题加强领导和管理,在时间、人力、物力、经费 等条件上给予支持和保证。 

2.每届年会前将阶段性成果初评后统一报总课题组。

3.在实验进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及时向实验区或总课题组反映。 

4.实验研究任务完成后,经单位指导组评审验收后报总课题组,总课题组 将组织专家复审,通过后颁发课题结题证书。直属实验学校签署学校意见后直接 报送总课题组。


四、实验教师的主要任务 

1.按照总课题组的要求和计划进行研究实验,每届年会前将阶段性成果上 报总课题组。

2.在实验进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及时向直属实验区或总课题组反映。

3.实验研究任务完成后,将研究成果报总课题组,总课题组将组织专家复 审,通过后颁发结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