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进贵州农业农村 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原贵州大学党校常务副校长、教授 罗开阳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包含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不全面的。贵州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不可或缺的内容。

农业农村现代化既是引入现代生产要素和技术进步的过程,也是要素优化配置和制度创新的过程。我国上世纪50年代首次提出“农业现代化”构想,农业现代化经历不同历史阶段,其内涵及面临的问题不尽相同,先后实践了水利化、机械化、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等内容,目标都是保障粮食及重要农产品安全、不断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提高农民收入,消除贫困,建设美丽乡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取得了许多实质性的成就。截至2021年底,我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9亿亩,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突破72%,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1%,粮食产量连续7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为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夯实了根基。到2022年末,我国累计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稳定实现1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10年来,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了7个百分点,超过61%;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超过97%、90%和85%,农业科技的快速发展有力保障粮食产量连续多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

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导下,10年来贵州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就。但不可忽视,贵州农业农村离现代化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为了顺应新时代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新要求,必须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在新的起点上,卓厉奋发,勇毅前行,追求卓越,聚力推动贵州农业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强化科技赋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现代化,关键是农业科技现代化。多年来,我省农业在科技支撑下,科技成果正在落地开花,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加强科技引领。要建立健全与高校、农业农村科研单位等密切配合机制,培育主导产业,抓好示范带动,抓好基地建设,推进农业向高端化迈进。要立足贵州实际和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实施品牌化战略,强化品牌引领新动能,通过提升标准,实现从依靠数量规模扩张向质量兴农、品牌富农的动能转换,增强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提升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和共同富裕。

 

二、健全农业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抓手。针对我省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程度不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强的实际。要以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等为重点,加强农村山塘水库治理和灌溉沟渠、排水管道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完善滴灌、喷灌等节水设施,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针对我省坡地多,机械化程度低的实际,要努力提高坡耕地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快研发推广适宜坡耕地作业的农机具,在生态优先、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系统谋划坡耕地建设。针对我省农产品产后处理设施建设落后的实际,要加大粮食烘干设施建设,加强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与冷链集配中心、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建设与有效衔接。

 

三、加快农业产业链融合

加快农业产业链融合,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是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有效实现形式。要以贯彻落实农业部等部门《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契机,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按市场规律办好联合体。政府要为优化联合体发展的环境,在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等方面提供好服务,助推联合体健康发展。

要引导联合体成员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成立理事会、制定章程、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部形成服务、购销等方面的最惠待遇,建立“成本+微利”的保底收购机制,让各成员分享联合体机制带来的好处。鼓励联合体探索成员相互入股、组建新主体等新型联结方式,实现深度融合发展。要注意发挥联合体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适当的利益联结方式,引导农民发展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将他们吸纳为联合体的成员,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强化家庭农场发展专项扶持措施,扶持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稳定流转土地、整合土地资源、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经营能力。

要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支持龙头企业应用新理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精深加工,建设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主动适应和引领产业链转型升级。鼓励龙头企业强化供应链管理,制定农产品生产、服务和加工标准,示范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从事标准化生产。

要提升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指导合作社加强内部规章制度建设,保障成员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发挥成员积极性。支持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等专业化服务。

 

四、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中国式现代化,是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报告还对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作用了系统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二十大精神,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一是发展生态产业,推进产业生态化。乡村振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的重要内容,绿色发展是其必然选择。其中,产业振兴是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的关键,生态产业化与产业生态化是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发展方向。要在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生态产业,积极推进现有产业生态化。

二是要加强“三农”问题调查研究,把在生态文明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中出现的典型与经验进行理论总结与提升,形成生态文明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的理论指导。

三是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丰富农村集体资产权能,夯实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基础。产权关系是连接人与自然资源的纽带,合理的产权安排是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基础。因此,在乡村振兴和农村产业发展中,产权关系和产权制度十分重要。只有以系统合理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设计和安排,科学利用、保护、开发农村资源,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才可持续。要利用好产权这一纽带,充分发挥好农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共同保护乡村的生态环境,有序利用农村资源,繁荣乡村产业,传承乡村文化。

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要用系统观念统筹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增收、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降碳减排。

 

五、完善强农富农政策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民收入支撑和生活保障政策体系,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标,调整完善农业产业政策、科技政策、保险政策、金融政策等支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要着力改善农业和农业产业经营环境、促进农业产业振兴、支持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乡村产权体系,加快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要着力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支持引导农民盘活土地、资金、技术、生态、劳动力等自然要素和社会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就业创业环境,广辟农业创业就业空间,拓展农民增收渠道,不断增加其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确保最大多数农民全面参与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充分分享现代化成果,实现共同富裕。

 

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要坚持党对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要明确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责任和使命,选配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带头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解决好农村部分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提高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开新局,谋新篇,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作者: 原贵州大学党校常务副校长、教授 罗开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