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刚:党的教育方针的历史演进、发展逻辑及其育人路径

冯永刚,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部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对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思想,是为了实现教育目的而规定的教育工作的总方向和总指针,是关于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原则和行动纲领。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把教育作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建党100年以来,为适应不同历史阶段的时代要求,中国共产党对教育方针进行了不断的充实和完善,稳步推进育人质量的提升。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回顾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的百年历史,总结分析其发展逻辑和育人路径,有益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才兼备的时代新人。
 
一、党的教育方针的百年历史
 
(一)建党初期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的确立(1921—1949)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领导人民开展新民主主义革命,并将发展新民主主义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在其中第三部分工人学校中指出,“学校的基本方针是提高工人的觉悟”。虽然此时未明确提出将该表述作为党的教育方针,但实际上发挥了教育方针的作用,促进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教育事业的发展。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前夕,在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指出:“中国国民文化和国民教育的宗旨,应当是新民主主义的。就是说,中国应当建立自己的民族的、科学的、人民大众的新文化和新教育。”从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这一阶段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是为实现全国解放、建立新中国而服务。党的教育纲领与方针是结合当时的革命形势与革命任务提出的,符合当时的总体战略路线,对于提高工农觉悟、促进工农运动发展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酝酿(1949—1956)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了尽快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国家将发展教育事业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开始着手改造旧教育,建设党领导的新教育,为提高人民文化水平、保卫新生政权服务。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了新中国教育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人民文化水平,目的是“要为工农服务,为当前革命斗争与建设服务”。随着恢复国民经济任务的完成,1953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总路线,教育事业也开始了由新民主主义教育向社会主义教育过渡。
 
(三)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教育方针的曲折实践(1956—1978)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全面转入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这在客观上刺激了国家对人才的大规模需求,同时也更加凸显了教育事业对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作用。该阶段我国的教育方针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为理论基础,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很好的指导作用。1961年《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颁布,将党的教育工作方针完整表述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一时期党的教育方针以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指导思想,契合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国情,体现了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道路方向。
 
在“文革”时期,教育方针严重扭曲,教育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被打乱,教育甚至失去了其本身功能。这一时期,教育方针的扭曲主要表现在“政治挂帅”与片面理解劳动者两个方面。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思想的影响下,“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被扭曲成教育为阶级斗争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被误读,甚或将教育等同于生产劳动,造成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对立,以政治标准取代教育标准,教育体系的完整性遭到了严重破坏。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确立与发展(1978—2017)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帷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崭新的一页,教育工作的重心也得以调整与发展,实现了由为无产阶级政治斗争服务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输送人才的转变。20世纪90年代,党的教育方针在以往的发展演变中,逐渐形成了更为规范、更为完善的表述。1995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教育方针作出了明确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确立了教育事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向。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目标,时隔多年后再次将“美”列入人才培养的要求,使人才培养更加全面。
 
进入21世纪后,历次党的代表大会均对教育方针进行了修订。例如,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教育方针的表述增加了“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等新的表述。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可见,21世纪以来,经过不断完善,在对教育方针的表述中,教育任务越来越明确,目的越来越清晰,对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五)新时代教育方针的进一步丰富与完善(2017年至今)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对比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教育方针的表述,党的十九大报告不仅肯定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地位,而且强调了落实的重要性,还明确提出了“推进教育公平”的新要求,这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2018年9月10日,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新要求,体现了五育并举的人才培养新思想,适应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需要。2019年3月18日,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教育方针的指导作用,重申教育对于经济社会和个人发展的重要作用,为新时代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2021年4月,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修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将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为国家法律规范。
 
二、党的教育方针的发展逻辑
 
(一)坚定立场:教育方针规划思考的前提
 
党的教育方针始终以坚定的政治立场作为规划思考的前提。党领导的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必须要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政治方向,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并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因此,拥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是确定正确的教育方针、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前提。尤其是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下,我们必须高举社会主义旗帜,坚定政治立场,才能占领意识形态领域的高地,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培养时代新人。
 
(二)与时俱进:教育方针创新发展的关键
 
教育方针是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党和国家根据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当下的基本国情,为教育事业确立的总的工作方向和奋斗目标,因此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实践证明,当教育方针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时就会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否则就会给教育的发展带来阻碍。因此,作为科学指导教育事业的重要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应始终坚持与时俱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国家制定了不同的教育方针政策。总体来说,为适应时代要求,党的教育方针经历了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教育到新民主主义教育,再到社会主义教育的转变,逐渐形成并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方针,这本就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以人才培养的途径为例,各个时期党的教育方针都肯定了劳动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但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在表述教育方针时赋予了劳动不同的地位和作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反对闭门办学、教学脱离实际、学生脱离社会的教育方式,主张教育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继承和发展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思想的基础上,把劳动和教育相结合放在社会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加以考察,赋予其新的含义;进入21世纪后,将劳动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提出了五育并举的思想,劳动教育成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劳动素养的发展也成为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方面。
 
(三)实践检验:教育方针日趋完善的保障
 
党的教育方针来源于实践并作用于实践,且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完善和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的教育方针经历了不断调整和完善的历史过程。教育方针的每一次修改、变动皆是实践检验反馈的结果。例如,由于认为德、智、体三育里面已包含美育,1957年的教育方针删除了有关美育的表述,而实际上,德、智、体、美是教育的不同方面,它们之间是彼此关联、相辅相成的关系,美育有其独特功能,是其他各育无法替代的。在教育方针表述中美育的消失,影响了人才的培养质量,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的实现。在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党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修订了党的教育方针,最终确立了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
 
(四)以人为本:教育方针价值发展的本质回归
 
自建党以来,受时代背景和国家对教育的需求等因素的制约,党的教育方针的内容不断调整,反映的价值取向也发生了变化,即经历了从“为工农服务”的国家利益的价值追求转移到“为政治服务”“为经济服务”,最后再回归到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演变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身处内忧外患的艰难境地,为保卫新生政权、发展国民经济,党充分肯定了教育在政治和经济方面的作用,将其作为实现国家振兴、民族富强的强大武器,确立了“教育要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教育方针。改革开放至20世纪末,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逐渐取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教育方针发生了由“为政治服务”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转变,教育高度政治化的极“左”路线得到了纠正,并逐步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新时代,教育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要求。党的教育方针演进的最显著特点就是突出了人是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教育以人为本的思想遵循,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建党宗旨。以人为本是教育回归本真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和国家对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
 
三、党的教育方针的育人路径
 
(一)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我国的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必须牢牢把握“为谁培养人”的深刻内涵,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可靠的接班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是对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教育实践探索的经验总结,既遵循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律,也呈现了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时代特征,还是对“两个大局”历史交汇点的有效回应,为我国新时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这就需要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守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培养德才兼备的承担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教育方针不是亘古不变的,会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和需要作出调整,但调整的原则是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为工农服务,到“文革”期间为无产阶级斗争服务,到改革开放之后的为经济建设服务,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的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只有在正确的政治方向的指引下,教育方针才能保持正确的方向,并获得强劲的发展动力,才能肩负起为党育人和为国育才的使命。
 
(二)坚持立德树人,构建五育并举的人才培养体系
 
回溯党的教育方针演变的百年历史,受社会历史发展条件和教育发展需要等因素的影响,党不断地对教育方针进行调整,并最终回归到“立德树人”“为人服务”的教育本源。教育方针的制定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核心要旨、以尊重教育基本规律为首要前提,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这在人才培养目标中得到鲜明地体现,从最初的使学生在德智体几方面得到发展,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提供了方向指引。
 
教育作为一门培养人的学问,教育方针所体现的价值本质也应指向人。培养担当起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的必然前提。教育兴则国兴,教育强则国强。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基础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五育并举的人才培养模式,对全面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水平、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现实意义。教育方针只有紧紧把握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才能实现育人与强国的统一,才能真正实现各类人才的发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培育更多栋梁之材。
 
(三)推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价值追求,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幼有所学,学有所教。
 
教育要以人为本,既意味着教育过程要以人为本,尊重师生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同时也意味着教育的结果要体现以人为本。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实质上就是要办在质量和公平两方面都能够兼顾的教育,使全体国民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因此,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关键在于平衡质量和公平的关系。教育质量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与支撑。因此,在落实教育方针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把握好质量、公平二者之间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在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同时,努力促进教育公平,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并最终成为品德高尚、人格完善且有能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的人。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教育大计在于教师。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治学严谨的教师队伍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智力支撑。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问题,先后提出了“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等希望,勉励教师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己,自觉承担起立德树人的光荣使命。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需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这就需要各级教育部门深入解读师德师风建设政策文件,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融入教师的职前、职后教育管理全过程。同时,要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工作机制,为教师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不断提高教师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此外,建立健全教师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着力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让广大教师的育人环境更好、发展空间更大,敬业爱生,潜心育人,使教师成为受全社会尊敬、令人向往的职业。
 
(五)注重统筹,构建协同推进的联动育人体系
 
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的因素众多。正如美国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曾经说过:“教育将不再只是学校的事务。教育将日益成为一种联合的事业,学校是其中的合伙人而不是垄断者。”这就意味着贯彻教育方针仅仅依靠教育系统是很难实现的,家庭、学校、社会必须要共同承担起落实教育方针的责任。要注重统筹规划,构建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四方协同推进的联动育人体系。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带头学习、深刻领会党的教育方针,在此基础上制定并出台落实教育方针的各项制度文件,为党的教育方针的落实创造条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将党的教育方针落地、落实,融入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很多社会企事业单位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如组织资源、场所资源、人力资源等,但是由于没有和学校建立常态化的合作关系,导致这些资源并未得到充分利用。为此,企事业单位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为学校实践育人提供平台。同时,学校也要开放办学,积极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形成育人合力。学校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实践主体,一方面要通过多种渠道向家长解读党的教育方针,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另一方面,要以党的教育方针来指导各项工作,将方针的精神落实到育人的各个过程和环节之中。家庭是社会组织的最小单位,在教育中,尤其是德育方面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责任。为此,家长要努力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不断掌握和提升育人的本领。同时,家长要和学校积极配合,推进家校社合作育人,更好地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本文系作者2021年5月13日在山东大学本科生院作的题为“党的教育方针的历史演进、发展逻辑及其实现路径”报告内容整理而成。】